舆评丨有些“严正声明”、“律师函”只会适得其反
更新时间:2024-10-31 20:16:56点击次数:507次字号:T|T
相比更为注重政治效果、法律效果、舆论效果、社会效果“四效统一”的政务舆情处置工作而言,涉企负面风险的处置工作相对容易些,这是因为在涉企舆论风险的处置在动机上更为确定,不会因为“担心身处舆论漩涡的涉事人走极端”“担忧波动过大而走向另一个极端”这些关联原因而“进退两难”。按理说,相比政府部门、国企单位这些“体制”属性明显的舆论风波处置要容易很多,但现实情况似乎并不是那么回事,总是成为显得那么膈应而别扭,我想这里面应该有些共性的问题存在。今天,点到为止讲讲,以供圈内读者参考。事实上,无论是政府部门、央国企单位,还是上市公司、民营企业,“一把手”的观念问题永远是舆论风波发生之后能否得到有效处置的核心关键。从人性、心理层面分析,当已经习惯于“绝对权威”的企业老总,突然面对众多质疑反对、甚至是口诛笔伐的舆论风波时,势必会造成一种难以避免的情感落差,而这种被“围攻”的情感落差很容易在个人情绪的抵触应激作用下,演变成一种强烈的“排斥感”。也就是说,本应该降低姿态想方设法去化解舆论情绪的处置动机会因为“一把手”不自觉产生的这种“被冒犯”、“被侵犯”变得心态失衡、动作变形,这就是为什么当前一些企业面对舆论风波时发出的“公开回应”总是一副“总有刁民想害朕”姿态的原因。分析认为,互联网没有走进社会生产生活之前,舆论形态是自上而下、高势位的单向流动,受众的反馈受到了普遍性的约制。但自从以社交媒体为代表的互联网进入社会生产生活之后,受众反馈的渠道、声量得到了空前释放,导致舆论形态逐步转为了自下而上、低势位的双向互动式反馈,且对“网民是否买账”“情绪是否得到安抚”这些来自受众的反馈变得越来越重要。而在传统公关的思维里,如何对客户交差、如何让客户满意才是最关键、最核心的内容,也就是说,为了让企业“一把手”高兴、满意,他们往往会把弥补企业“一把手”被舆论风波冒犯、被侵犯的失落感作为重要公关动作,比如以俯视感满满的威吓姿态发一些“严正声明”、“律师函”等等,虽然大家都对这样“骚操作”造成的后果心知肚明,但因为舆论反馈很多时候是处于“隐匿”或“半隐匿”状态,加上“一把手”也身处于“信息茧房”当中,结果可想而知。就以上面这份《严正声明》为例,其中既然提到恶意中伤、诋毁这些内容都属于法律明文规定的违法行为,那就直接报警好了,加上一句“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”,明显属于“底气不足”。面对新的形势、新的问题,都要与时俱进,构建起能够适应新变化的科学应对方法。以当下社会心态逐步负面演变的复杂舆论环境,转变原有试图通过“权力”公关达到负面舆论风险化解的观念刻不容缓,这是大势所趋的客观规律,不可逆。也就是说,当舆论风波可能形成的影响足以关联企业营收的时候,学会用平视、耐心、倾听、沟通的科学方法主动应对,是所有企业“一把手”现在或者未来从事管理的必学题。
(编辑:网络舆情分析师人才评价)